特殊教育的对象是特殊儿童,在人格特质上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有的先天残疾造成了身体上的缺陷,他们缺乏对周围世界的感知和认识;有的患有后天障碍,他们缺乏对客观世界的理解和对主观世界的表达。特殊儿童在认知、情绪、意志、个性等方面的发展明显低于正常儿童。作为特殊教育教师,只有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健全的人格素养和基本的专业素质,才能更好地实现对特殊儿童的教育。
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理论知识是保证其教学水平的重要因素。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广泛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地应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
特殊儿童由于自身存在的缺陷,往往会在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作为特殊教育教师,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每一个特殊儿童,用爱心去关心他们,用耐心去教育他们,用信心去激励他们。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一个特殊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感受到温暖和关爱,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计划、组织、管理、评估等方面。同时,特殊教育教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能力,针对特殊儿童的心理问题进行干预和治疗,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生活。
特殊教育教师不是孤独的职业。在教育教学中,需要与同事、家长、社区等各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只有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才能更好地实现特殊儿童的教育目标。